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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(返)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有调整!南京疾控发出健康提醒


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平稳,为进一步优化来(返)宁人员健康服务政策,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科学精准做好防控,保障市民安全有序生活,现就相关地区来(返)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:


一、对14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(街道)旅居史人员,或14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(街道)旅居史人员,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居家健康监测期间,在第2、7天各进行1次上门核酸采样。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,单独卫生间。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,原则上不外出,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(市、区)。


二、对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实行“7天跟踪健康监测”。跟踪健康监测期间,在第1、2、3、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,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
在跟踪健康监测期间,应控制活动范围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参加会议、会展、旅游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动,不进入学校、托育机构、养老院、福利院等特定机构,不进入影剧院、歌舞厅、棋牌室、浴室、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,不开展线下教学、培训等活动,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(市、区)。


三、上海市来(返)宁人员,须提前2天通过“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”等途径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,向目的地单位、社区(村)或酒店报备,并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(返)宁,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。


四、除上海市以外,14日内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前通过“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”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,积极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可自愿登记。如有需要,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,提供防疫咨询等相关服务。


来(返)宁相关政策可通过“国务院客户端”微信小程序查询,也可向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,由于疫情动态变化,具体以所在社区执行为准。


五、来(返)宁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,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、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,瞒报、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

“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”

填报途径

方式1: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“来宁返宁报备”信息登记;



方式2:抵宁后可扫描街面的标准地址二维码,点击“防疫信息采集”模块进行登记;方式3:可通过“我的南京”APP或支付宝“我的南京”、微信“南京的我”小程序中的“来宁返宁信息申报”专题进行登记。


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可查询


各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

南京市:025-12320

玄武区:025-83682072

秦淮区:025-87753722

建邺区:025-87778911

鼓楼区:025-83401049

雨花台区:025-52873890

栖霞区:025-85570386

江宁区:025-69640762

浦口区:025-58852736

六合区:025-57122120

溧水区:025-57202591

高淳区:025-57311235

江北新区:025-58050032

来源| 健康南京

编辑|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杨思楠

责编| 朱颖

主编| 江风楚韵

责校| 唐肖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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